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考。
二、招聘计划
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33名,岗位设置如下:
注:每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所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2:1比例要求时,方可开考,否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岗位职责
1.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人补贴、孤儿生活费等服务的对象排查、家庭情况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
2.服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对养老机构(崆峒区中心敬老院、花所敬老院)集中供养的对象开展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心理疏导等多项服务。
四、招聘条件
1.社会救助事务性协理员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平凉市崆峒区户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往届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或工作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6)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社会救助服务性协理员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户籍优先录用;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养老服务经验,取得养老护理、医疗服务等资格证书者优先;
(5)年龄在22--50周岁之间;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7)具有爱心、责任心、细心和耐心。
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7月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崆峒区民政局三楼302室
4.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携带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打印);
(2)近期2寸蓝色免冠照片4张,认真填写与岗位对应的报名表;
(3)获得护士资格证、社工证、养老护理员资格证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要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承接主体安排进行,考试包括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一是所有报考事务性协理员的人员要参加笔试(占总成绩的50%)、计算机操作考试(占总成绩的30%)和面试(占总成绩的20%);二是报考服务性协理员只参加笔试(占总成绩的30%)和面试(占总成绩的70%)。三是崆峒区中心敬老院4名餐厅工作人员、花所敬老院3名餐厅工作人员只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健康证在现场报名后直接参加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2.计算机操作考试,考试内容: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注:笔试、计算机考试结束后,由承接主体在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官网,对所有报考人员的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3.面试:事务性协理员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在参加笔试和计算机考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服务性协理员分别按照报考岗位,依据笔试成绩排序每个岗位前15名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1)事务性协理员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计算机考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区民政局前13名(含基层社会救助)、区中心敬老院前3名、花所敬老院前4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服务性协理员岗位: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区中心敬老院前3名、花所敬老院前3名及区中心敬老院4名餐厅工作人员、花所敬老院3名餐厅工作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公示
对所有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者,签定劳动合同,逾期不签定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由承接主体与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岗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壹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承接主体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对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承接主体共同管理,对不服从报考岗位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辞退。人员补充可以优先从所报考人员的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公示成绩名单中依次递补,择优录用。
(二)工资待遇
工资报酬由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在次月的10日前统一发放,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按工作需要考核后发放。事务性协理员基本工资每人2300元/月,绩效工资每人300元/月;服务性协理员基本工资每人2000元/月,绩效工资每人300元/月。承接主体统一为所聘协理员缴纳社会保险。
本公告由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1821513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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