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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临夏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于2021-03-25  访问次数:2692  来源:本站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增加社会救助服务的有效供给,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4部门《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甘民发〔2017〕247号),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临夏市民政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临夏市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办法》(临市民发〔2018〕343号)文件要求,临夏市民政局结合全市民政工作实际,采用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为承接主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夏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统一招考。

二、招聘计划

选聘基层社会救助事务性协理员7名。

三、岗位职责

(一)承担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主要包括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人补贴、孤儿生活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等服务对象排查、家庭情况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具体如下:

1.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民政工作的具体事务,协助抓好民政工作的开展和政策的实施,贯彻落实民政部门有关决定,提出开展民政工作的计划、建议;

2.协助市民政局和镇、街道开展慈善救济、城乡社区治理、社区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社会组织管理、志愿服务、地名区划管理等工作。

(二)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甘肃省临夏市户籍;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或工作特别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取得社会工作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6.具有基本的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7.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我单位在进行人员选聘时,临夏市民政局将监督整个招聘过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设置报名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安排专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要求者方可现场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4月2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临夏市民政局一楼102室(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中心广场青年路2号原中心宾馆院内)。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携带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登陆学信网打印);

(2)近期2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认真填写《临夏市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报名表》;

(3)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4)报考人员须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作组织进行,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及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及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2.计算机操作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内容: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3.面试:原则上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在参加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人员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结束后,由承接主体对所有报考人员的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三)总成绩评定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共同确定,即: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操作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对所有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在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四)公示

对所有总成绩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者,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视为自动放弃。

(五)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由承接主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壹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和承接主体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不予聘用。

六、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人员管理

1.招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承接主体共同管理,对不服从岗位工作和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予以辞退。人员补充可以优先从所报考人员的笔试、计算机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公示成绩名单中依次递补,择优录用。

2.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将在服务期间安排专业人员定期对所聘民政协理员进行督导考核,了解协理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状况和心理健康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辅导,对不能胜任的民政协理员,及时更替。

(二)劳动报酬

工资报酬由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在次月的10日前统一发放,每人每月1800元,并统一为所聘民政协理员购买商业意外保险(每人每年400元)。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298340892

 

本公告由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甘肃一山一水环境与社会发展中心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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